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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处分是真的吗

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处分是真的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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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处分是真的吗

昨日,一张落款为“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”的处分决定在网上被众多网友转发,处分决定上指出,两名学生共犯12项错误,鉴于两人学习成绩良好,认错态度良好,给予留校或梁察看处分。在网传的处分决定中,该校高一尹某和张某,在校期间进入化谨冲学实验室拿取50次实验量的钠,引发女厕爆炸;晚自习时进入音乐教室弹奏钢琴;信息课攻入并锁定教师电脑;大课间时进入广播室将背景音乐换至《感恩的心》;在女生宿舍燃放烟花并连开三瓶灭火器试图灭火等。不少网友开玩笑称两名学生调皮聪明,犯下的错,罄竹难书,是现实版的“凉宫春日”,实现了自己上学时不敢实现的事。记者发现,处分的落款为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,时间为2016-3-13,未加盖学校公章,不少网友质疑该处分可能为假。昨晚,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微“南京发布”发布消息称网上热传的处罚决定,经确认,实为恶搞。4月25日下午,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杨校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网传的学校处分为假,处分是同学间开玩笑恶搞的,学校没有追究,“两个孩子平时表现挺好的。”杨校长说。据了解,溧衫晌运水区第二高级中学,1997年被确认为南京市重点中学,2012年4月被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为省四星级普通高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