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逮捕的条件

逮捕的条件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逮捕的条件,具体如下:

1、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2、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行枣实危险的。

3、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。

4、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。

5、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。

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档咐拆批准。在特殊情况下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

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简亏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:

(一)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;

(二)有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;

(三)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;

(四)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;

(五)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
逮捕的条件